close

  中新網11月6日電據香港《星島日報》網站消息,在香港上水藥房任職的19歲青年,因不滿雇主責備他“點錯貨”並大力打頭,懷恨在心欲殺死對方,其間因行跡可疑涉遊蕩罪被捕;惟青年並未死心,保釋期間以生果刀狂刺雇主28刀,早前在香港高院承認一項企圖謀殺罪,6日被監10年。
  法官判刑時表示,被告曾向醫生透露原本是可以按計劃殺死事主,只是“不幸地”被市民阻止,法官認為被告有計劃、有決心犯案。
  法官又在庭上表揚兩名市民,分別是一名21歲男子及一名18歲女子,男子當日見到被告襲擊事主,出手救助,而該名女子將事件拍成影片,幫助警方調查。
  沒有刑事案底的被告周嘉楊,被控今年5月8日在上水石湖墟龍琛路24號一樓梯間,企圖謀殺藥房雇主範海廷(51歲)。
  事主送院時陷半昏迷,留院一星期後出院。  (原標題:“點錯貨”受責備 港男子狂刺老闆28刀被判10年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ub70ubapi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